经济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
经过前期广泛征求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发挥研究生奖学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根据财政部与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和《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国矿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中矿大研字[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双一流”建设目标要求,对原《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2021年修订版)》和《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1年修订版)》中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分别更名为《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2022年修订版)》和《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2年修订版)》。上述两个文件于2022年1月15日经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见附件。
《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2022年修订版)》和《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2年修订版)》自2022年9月奖学金评定时开始执行。
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2022年修订版).docx
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2022年修订版).docx
经济管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经济管理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