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经济管理学院仪器设备管理办法,参照执行中国矿业大学实验室与设备处有关规定制定。
2.实验中心设有兼职财产保管员,负责全实验中心的固定资产、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工作,并做到帐、务、卡清楚、准确。
3.财产保管人员要掌握实验中心的资产帐目,并建立各室分帐,分账由各分室负责人负责。保管员定期与分室负责人共同查对。
4.新购设备及时验收入账、填卡、编号,库内物品分类放置,出入帐手续清楚。
5.严格执行借出制度、赔偿制度。
6.凡本实验中心工作人员,均应该做到对负责分室的固定财产的件数、规格、价值心中有数,分室帐、物相符,并掌握仪器的完好、使用及维修情况(维修应有记录)。
7.做好仪器设备的防尘、防潮、维护保养等工作。
8.保管好仪器设备的随机资料,以备查阅。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
2020年11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