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经济管理学院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经济管理学院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通字[2026]14号)》的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特别提醒:按研究生院统一安排,2026年下半年研究生申请学位增加10月批次,10月批次不受理提前毕业申请,仅面向所有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已于2026年8月31日前全部返回的学位申请人。10月批次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答辩应于9月24日前完成,并于9月28日前提交学位申请,逾期不予受理。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学位具体要求与12月批次一致。以下为12月批次相应时间安排和要求,涉及所有学位申请流程的系统填写部分均在新版研究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进行,2022级及之前年级研究生应在旧版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培养环节填写经审核确认通过后,在新系统完成论文评审预报名等学位相关流程。
(一)学分自查、提前毕业申请、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
1.学分自查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应在2026年9月27日前完成学分自查,确认满足符合培养方案、学生手册规定的培养各环节要求且学术水平达到《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方可组织论文送审、预答辩和答辩。
2.提前毕业和结业换毕业申请
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于2026年10月14日前通过“新系统”提交提前毕业申请,附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学院B314室)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批,提前毕业应满足《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规定(2021年10月修订)》文件规定。
《提前毕业申请表》导出方式:登录系统—学籍管理—学籍异动申请—异动类型选“提前毕业”—提交后点击“操作”按钮下的
图标打印表格。
已结业且本次申请学位的研究生,最迟应于10月14日前登录研究生院主页—表格下载—培养类表格下载--下载填写《研究生结业生毕业申请表》,打印纸质版两份经本人和导师签字后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经管学院B314室)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批。
3.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
达到《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标准(试行)》(见学院主页—人才培养—博士生培养—规章制度)的要求且已基本完成博士论文初稿的博士生拟于2026年下半年参加博士生创新能力评价的,需在9月28日前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考察意见表》(word格式)及相关附件材料(请在学院人才培养-博士生—常用表格下载考察意见表和附件封面及填写要求)和博士论文全文初稿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4763@cumt.edu.cn,待审核后提交附件材料纸质版一份至学院B314室,学院将于3个工作日内审核该生是否符合创新能力评价资格条件并反馈审核结果。满足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资格条件的博士生应按时参与10月中旬组织的2026年下半年博士生创新能力考察评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的博士生,其博士学位论文方可组织论文送审。经管学院下半年博士创新能力评价每年仅在10月集中组织一次,无法参加此次的博士生统一于2027年4月参加上半年博士创新能力评价。
(二)学位论文格式审查、提交、抽查、送审和评阅
1.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6版)》(以下简称“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6版)”)(见附件1)要求撰写论文,申请者须分别于提交送审论文前、学位论文答辩后3日内共两次登录学位论文格式检测系统https://cumt.lun51.com/yjs进行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未按时进行格式检测、格式检测不合格的,不予受理送审和申请学位事宜。
2.学位论文提交、抽查、送审和评阅
(1)论文评审预报名
博士生:论文定稿后,申请人及时通过“新系统”提交论文评审预报名申请。
硕士生:2026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人应于9月27日前通过“新系统”提交论文评审预报名申请。错过预报名截止时间的不予补报,不再受理本次论文送审、答辩事宜。学院在9月30日前完成“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预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进行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2)学位论文预答辩
经济管理学院所有研究生在送审前需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和学位论文送审均通过,研究生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博士学位论文定稿且导师同意论文送审时,方可组织博士论文预答辩。硕士学位预答辩由各学位点统一组织,预答辩具体要求详见《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暂行办法(经管〔2025〕4号)》规定,各学位点、各预答辩组应切实履行专家把关职责,对预答辩效果较差的学位论文应认真督促修改,研判修改后提交的论文是否已经修改到位,修改后仍无法达到送审水平的,需将修改建议及时反馈预答辩人并严格按文件要求延期再组织预答辩。
(3)博士学位论文送审
完成博士学位论文评审预报名后,博士学位申请者按照“双盲”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网上提交学位论文。导师通过新版“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双盲”送审学位论文仅需保留封面页和论文主体部分(包含从摘要至作者简介);博士学位论文还应有“创新性评价”内容。要求PDF格式,不超过20M。
论文送审前,学院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工作,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执行《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制度(经管研字[2020]1号)》文件规定。检测合格后,学生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导出《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表》(以下简称“论文送审表”),在送审前提交“论文送审表”原件和预答辩修改意见表(完成所有签字)一同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经管学院B314)。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在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携带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意见表》复印件和相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在学期间取得的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检索证明,以及省部级科研奖励证书和证书佐证材料等)到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进行审核,符合申请学位要求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所有博士生通过博士创新能力评价、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论文查重检测通过、导师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由研究生院负责,评阅周期约为40天。研究生院每周二、三、四工作时间受理博士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论文送审以学位论文评阅意见全部返回之日作为确定论文所属批次的时间节点。博士论文评阅意见在2026年11月30日前(含本日)全部返回,该生学位申请列入2026年12月学位申请评议。评阅意见未在截止日前全部返回的,该论文自动顺延至下一批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不再列入本批次。
(4)硕士学位论文送审
所有学位申请的硕士生通过“新系统”于10月10日前按“双盲”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提交送审学位论文,“双盲”送审学位论文仅需保留封面页和论文主体部分(包含从摘要至作者简介),详见附件3。导师应最迟于10月11日在“新系统”完成送审论文审核。10月14日前,学院完成所有送审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工作,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执行《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制度(经管研字[2020]1号)》文件规定。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的规定,研究生院组织上半年硕士生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并公示抽查名单。未被学校指定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100%通过平台双盲送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约为30天。
(5)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与实践成果评审办法》的规定进行。
(三)论文答辩
1.集中答辩
按照研究生院的工作要求,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在2026年11月20日至30日之间由学院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集中组织答辩;博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由导师自行组织,博士学位论文外审评阅意见最迟应于11月30日前返回并于12月3日前完成论文答辩,答辩前应提前三天提交答辩相关材料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B314室)。
博士创新专项基金立项负责人、江苏省研究生创新工程立项负责人应在答辩前通过结题考核,未通过结题考核者不予受理答辩和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2.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至少提前论文答辩时间3日登陆“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进行论文答辩公告并提交相关材料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经管B314室),未按时进行答辩公告并提交相关材料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四)学位申请
1.答辩通过后,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提前登陆“新系统”进行学位申请(学位申请前应先在系统内完成存档、抽检论文上传和"学位授予信息核对"),并于答辩结束后3日内向学院提供以下学位申请材料:
(1)《存档学位论文》(PDF版,通过新版“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上传)(须经过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2)《学位申请书》;
(3)博士学位申请材料PPT文稿(博士研究生提供);
(4)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论文博士)应登陆“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提交制作学位证书的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5。
2.学院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完成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研究生院将对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进行跟踪抽查,如发现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3.12月8日前经济管理类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学位授予情况。
(五)答辩后“查重”检测
学院于12月8日前组织对研究生提交的存档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工作,检测结果被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的论文,暂缓或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六)学位论文存档
1.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答辩结束后,尽快完成对学位论文的修改,通过“新系统”上传“存档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4),并在“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界面进行学位授予信息核对(操作说明见附件2),“存档论文基本信息”(论文题目、专业名称、研究方向、指导老师、学位类别等)须与最终版存档论文保持一致。存档学位论文将由学校统一上报国家图书馆、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现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所(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2.学位申请后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除了通过“新系统”上传“存档学位论文”外(PDF格式),还应在向校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交纸质版学位论文(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其中博士存档论文须精装);博士生还应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向学院提交1本学位论文(精装),由国家图书馆存档。
3.学位论文审核
因所有学位论文电子版、纸质版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中心,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要按照要求认真提交学位论文最终版(并确认已签署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声明等),导师应认真审核确认学生存档论文题目、研究方向、关键词及论文版本上传准确无误,学院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特别提醒,学位论文一经审核并交付教育部学位中心后无法更改、撤换。
二、相关要求
1.未在以上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研究生,学校和学院本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学位论文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不列入国家和学校保密范围,但因涉及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等原因,需在一段时间内(不超过两年)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最迟应在论文答辩结束后3日内书面提出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研究生本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审批表》(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学位类表格下载)完成本人填写内容及导师意见后打印一式三份并亲笔签名,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经管B314室)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延期公开的学位论文按正常程序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包括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3.如学位论文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和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出版,作者可联系杂志社领取稿酬。
4.通知中涉及学院相关制度请至经济管理学院主页-人才培养的对应培养层次“规章制度”查看。相关表格请至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学位类表格下载专区或经济管理学院“人才培养”对应培养层次“常用表格”下载使用。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