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经济管理学院2024年下半年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分自查、提前毕业申请、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
1.学分自查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完成学分自查,确认满足符合培养方案、学生手册规定的培养各环节学分要求,成绩合格,且学术水平达到《中国矿业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要求,学术型硕士生同时还应满足《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硕士创新能力评价办法(试行)(经管[2022]4号)》的要求,方可组织论文送审、预答辩和答辩。
2.提前毕业申请
拟申请提前毕业的研究生应于2024年9月21日前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填写并下载个人《提前毕业申请表》,附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提交研究生院学籍服务中心审批,提前毕业要求还满足《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规定(2021年10月修订)》文件规定。
3.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
2024年12月拟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应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办法(试行)》和《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标准(试行)》的规定,于9月26日前提交《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创新能力考察意见表》(见附件6)及相关附件材料和博士论文全文初稿发送至sunge@cumt.edu.cn,同时提交附件材料纸质版1份至学院B314室,3日内学院审核该生是否符合创新能力评价资格条件并反馈审核结果。满足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资格条件的博士生应按时参与10月上旬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博士生创新能力考察评价(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通过博士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的博士生,其博士学位论文方可组织论文送审。经管学院下半年博士创新能力评价每年仅在10月集中组织一次,错过的博士生待明年4月参加上半年博士创新能力评价。
(二)学位论文格式审查、提交、抽查、送审和评阅
1.学位论文格式审查
所有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1版)》(以下简称“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1版)”)(见附件1)要求撰写论文,申请者须分别于提交送审论文前、学位论文答辩后3日内共两次登录学位论文格式检测系统https://cumt.lun51.com/yjs进行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合格者方可申请学位,未按时进行格式检测、格式检测不合格的,不予受理送审和申请学位事宜。
2.学位论文提交、抽查、送审和评阅
(1)博士研究生
博士学位申请者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评审申请,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论文质量监测服务平台”进行“双盲”送审,评阅周期约为40天。
完成学位论文撰写(须完成学位论文格式审查)的博士学位申请者,在“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内完成学位论文评审预报名后,按照“双盲”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网上提交学位论文。导师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论文送审前,学院按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工作,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执行《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制度(经管研字[2020]1号)》文件规定。检测合格后,学生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导出《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表》(以下简称“论文送审表”),论文送审表原件请在送审前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经管学院B314)。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论文博士”)在学位论文送审前须携带本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意见表》复印件和相关成果原件及复印件(在学期间取得的成果、发表的学术论文、检索证明,以及省部级科研奖励证书和证书佐证材料等)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审核,符合申请学位要求者,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所有博士生通过博士创新能力评价、博士论文预答辩、论文查重检测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2)硕士研究生
1.学位论文评审预报名
2024年下半年硕士学位申请人应于9月23日前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评审预报名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错过预报名截止时间的不予补报,不再受理本次论文送审、答辩事宜。
学院在9月28日前完成“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预报名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进行送审学位论文提交。
2.申请者学位论文提交
学位申请人完成学位论文撰写后,应及时完成学位论文格式检测工作。检测合格后,所有学位申请者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按“双盲”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详见附件3)于10月8日前完成送审学位论文提交且导师完成送审论文审核。10月14日前,学院完成送审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工作,学位论文查重检测结果处理执行《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测制度(经管研字[2020]1号)》文件规定。
3.学位论文送审
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查办法》(2021年9月修订)的规定,研究生院组织上半年硕士生学位论文抽查工作并公示抽查名单。未被学校指定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100%通过平台双盲送审。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周期约为30天。
4.送审学位论文要求
“双盲”送审学位论文仅需保留封面页和论文主体部分(包含从摘要至作者简介);博士学位论文还应有“创新性评价”内容。要求PDF格式,不超过20M。具体格式要求详见附件2。
5.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处理
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严格按照《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办法》的规定进行。
6.预答辩相关要求
经济管理学院所有研究生应在答辩前通过预答辩,博士生预答辩在送审前完成,硕士生预答辩具体时间由各学科安排,预答辩和学位论文送审均通过,研究生方可进入答辩环节。具体要求详见《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暂行办法(经管〔2023〕2号)》《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保障暂行办法(经管〔2023〕3号)》规定。
(三)论文答辩
1.集中答辩
按照研究生院的工作要求,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在2024年11月20日-30日之间由学院按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集中组织答辩;博士研究生的答辩工作由导师自行组织,最迟须在11月30日之前完成论文答辩工作。
优博奖学金获得者、博士创新专项基金立项负责人、江苏省创新工程立项负责人应在答辩前通过结题考核,未通过结题考核者不予受理答辩和学位申请相关工作。
2.申请论文答辩的研究生须至少提前论文答辩时间3日登陆“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进行论文答辩公告,未进行答辩公告的研究生不能进行论文答辩。
3.答辩通过后,研究生应根据答辩专家的意见尽快完成对论文的修改,并将修改情况填入《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情况登记表》,经指导教师和学院审阅后方可作为存档学位论文提交有关部门(研究生院、图书馆、档案馆)进行归档。
(四)学位申请
1.答辩通过的研究生应及时登陆“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进行学位申请。答辩通过后3日内硕士以专业为单位,博士生个人提交以下学位申请材料至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1)《存档学位论文》、《抽检学位论文》(须经过学位论文格式审查,格式详见附件4,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上传PDF版本);
(2)《学位申请书》;
(3) 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相关成果原件、复印件(博士研究生提供);
(4) 博士学位申请材料PPT文稿(博士研究生提供);
(5)《学位授予信息表》。
(6)《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知网)》《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万方)》
(7)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论文博士)应登陆“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提交制作学位证书的电子照片,具体要求见附件5
2.学院按照研究生院相关要求完成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的审核。研究生院将对所有研究生学位申请材料进行跟踪抽查,如发现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3.12月5日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组织召开学位评定会议,审议本次学位授予情况。
(五)答辩后“查重”检测
学院于12月10日前组织对研究生提交的存档学位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查重”检测工作,检测结果被学位评定委员会分委员会认定为不合格的论文,暂缓或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六)学位论文存档
1.学位申请前
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应在答辩结束后,尽快完成对学位论文的修改,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上传“存档学位论文”(格式要求见附件4)、“抽检学位论文”(格式见附件4),并在“学位授予信息核对”界面进行学位授予信息核对(操作说明见附件2),核对后须导出打印《学位授予信息表》,本人签名后交给学院研究生教务管理人员。
存档学位论文将由学校统一上报国家图书馆、中国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现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情报研究所(现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2.学位申请后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除了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上传“存档学位论文”、“抽检学位论文”外,还应在向校图书馆和档案馆提交学位论文(说明:请于12月9日后再提交论文,要求PDF格式)和纸质版学位论文(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其中博士存档论文须精装);博士生还应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向学院提交1本学位论文(精装),由国家图书馆存档。硕士研究生存档学位论文在论文印制前到所在学院领取学位论文封面,存档硕士学位论文须使用学院配发的论文封面。
二、相关要求
1.未在以上规定时间提出申请的研究生,学校和学院本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2.学位论文一般情况下应按照学术研究公开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予以公开。不列入国家和学校保密范围,但因涉及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等原因,需在一段时间内(不超过两年)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最迟应在12月5日前(过期不再受理),书面提出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研究生本人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延期公开申请审批表》(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栏目下载)完成本人填写内容及导师意见及签字后打印一式三份,提交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延期公开的学位论文按正常程序进行学位论文评阅(包括学位论文盲审)和答辩。
3.论文归档: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除了通过“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上传“存档学位论文”、“抽检学位论文”外,还应在向校图书馆和档案馆、学院资料室提交学位论文和纸质版学位论文(图书馆1本,档案馆1本、学院资料室1本);博士生还应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结束后向学位办提交1本学位论文,由国家图书馆存档,博士存档论文均须精装。硕士研究生存档学位论文在论文印制前到所在学院领取学位论文封面,存档硕士学位论文须使用学院配发的论文封面。
4.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论文质量监督体系,所有毕业研究生须签订《学位论文出版授权书(知网)》《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万方)》,在《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和万方数据电子出版社出版发行,接受社会监督。学位论文授权出版后,作者可联系杂志社领取稿酬,具体领取办法请在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学位类表格下载专区查看相关通告。
5.通知中涉及学院相关制度请至经济管理学院“人才培养”对应培养层次“规章制度”查看。相关表格请至研究生院网站“表格下载”学位类表格下载专区或经济管理学院“人才培养”对应培养层次“常用表格”下载使用。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9月10日
附件:
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定及模板(2021年版)及格式检测操作说明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操作说明
附件3:“双盲”送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4:“存档学位论文”“抽检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附件5:同等学力博士(论文博士)学位证书电子照片要求
附件6: 《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考察评价意见表》(可从研究生院表格下载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