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按照关于开展2024年度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研究生院通字〔2024〕11号)要求,开展我院2024年度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现将选聘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研究生导师选聘工作包括导师遴选(即导师资格认定)和导师岗位聘任两项工作。导师遴选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导师岗位聘任工作每四年组织一次。导师岗位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设置,每位申请人最多申请两个一级学科(全校范围内)和两个专业学位类别的导师资格。可招生具体专业在招生资格审核时确定。
二、导师遴选
(一)遴选条件要求
导师遴选(即导师资格认定)工作每年开展一次,面向相应层次新增导师(首聘)或老导师新增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
博士生导师遴选办法及业务素质标准详见《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1)和《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导师遴选业务素质标准》(附件2)。
硕士生导师遴选办法及业务素质标准详见《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附件3)
(二)遴选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教师个人网上申请(时间安排:8月30日16:00前)
符合研究生导师遴选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并在8月30日前将以下纸质材料一份提交至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B314室),请仔细阅读网上申请流程及提交材料要求(详见附件5),完整提交以下纸质材料一份,其中(2)-(4)请装订成册。
(1)《中国矿业大学招收博/硕士研究生申请表》(从“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导出);
(2)成果复印件(按照①封面、目录、学术论文全文、检索证明或源刊证明(含JCR分区及所属学科领域证明)②学术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③科研成果奖励的获奖证书④学术会议收录证明及会议论文全文⑤其他的顺序整理成册);
(3)纵、横向科研项目清单(从校科研院“科研创新服务平台”项目模块截图);
(4)科研经费个人项目余额证明(从校财务资产部“财务查询系统”中截图);
2.学院初评(9月8日前)
经济管理类分委会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要求”组织遴选,并及时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教师,请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材料进行申诉,学院将进行复议。
3.学校审定、公示(9月中下旬-10月)
经济管理类分委会初评通过的名单和材料上交研究生院,研究生院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对各二级培养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准和形式审查。核准和形式审查通过获得硕士生导师资格的名单由研究生院统一公布;核准和形式审查通过的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名单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并进行公示。
三、导师岗位聘任考核
(一)岗位聘任考核条件要求
在上一聘期(2021年9月-2024年8月)内已取得导师资格的导师,如有意愿继续招收研究生,需参加导师岗位聘任考核。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及业务素质标准详见《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附件4)
(二)岗位聘任考核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1.教师个人网上申请(8月30日16:00前)
符合岗位聘任条件的申请人对照《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岗位聘任管理办法》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的业务素质标准,填写个人上一聘期相关科研成果信息(仅填写上一聘期取得的代表性成果,论文、奖项等达到业务素质标准要求即可,不在上一聘期内的成果需全部删去)。申请人应仔细阅读网上申请流程(详见附件5),准确选择招生学科和专业领域,并在8月30日前将以下(1)-(3)纸质材料一份提交至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2024年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考核申请表》(从“研究生培养管理信息系统”导出);
(2)代表性成果复印件(应与岗位聘任考核申请表中填写内容一致),请按照①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或源刊证明(含分区,所属学科领域)、论文首页(应完整显示出版时间、论文题目、发表期刊、发表时间、所有作者信息),学术会议论文收录证明②学术专著封面、目录、版权页,③科研成果奖励的获奖证书④其他的顺序整理成册)
(3)科研经费个人项目余额证明(从校财务资产部“财务查询系统”中截图,请确保截图完整显示申请人姓名、截图时间、项目类型和项目名称等完整信息,科研经费余额截图时间应在2024年8月26日-8月30日期间);
(4)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考核基本情况表
申请人如实、准确填写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考核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6),该表填写内容应与《2024年中国矿业大学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岗位聘任考核申请表》的填写内容严格一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导师岗位聘任考核基本情况表》电子版请在8月26日前发送至sunge@cumt.edu.cn。
(2)审核与公示(9月8日前)
经济管理类分委会严格按照“岗位聘任条件要求”组织审核,并及时将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导师,请在公示期内提供书面材料进行申诉,学院进行复议。评定通过的导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院上交研究生院复核。
四、其他说明
1.未通过前一次岗位聘任(即2021年9月岗位聘任)审核的导师,可参加本年度岗位聘任考核工作,学术条件要求的时间范围为2021年9月-2024年8月,按照岗位聘任标准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层次的研究生导师资格。
2.岗位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设置,在系统申请时请选择专业代码最后两位是00的专业(如120100管理科学与工程、025600工程管理等)。
3.既进行岗位聘任,又同时申请新增指导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的,请分别进行岗位聘任和遴选申请,并分别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申请公共管理(博士)、统计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或岗位聘任的,须符合公共管理类分委会、数学类分委会相应学科的业务素质标准,纸质版材料提交须符合相应学院通知的具体要求。
4.具备博导硕导资格的学校引进人才、聘期内的特聘教授、兼职教授申请参加导师遴选或岗位聘任考核的,与经济管理学院导师遴选、岗位聘任考核工作同步开展,请申请人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