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师及相关资产管理人员按学校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资产报废要求,通过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等程序,现将符合报废要求的资产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月15日—10月21日。
学校有关资产报废申报条件:
1.凡提交报废的设备、家具、软件必须有实物且净值为0;
2.仪器设备:还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功能老旧,无修复价值,无法继续使用;
2)报废年限:单价10万元及以上,使用年限原则上在10年以上(2009年及之前购置);单价10万元以下使用年限原则上在8年以上(2013年及之前购置)。
3.家具:使用年限必须在15年以上(2005年及之前购置)且损坏无法使用;
4.软件:属于无形资产,国家规定无期限。目前设备管理系统折旧年限为5年。软件报废,需单独提交报废鉴定表并写报废原因说明;
5.未达最低使用年限的设备、家具、软件(净值不为0)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予以报废。
资产报废公示2021.10.rar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