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经济管理学院2021级本科生专业分流办法及时间安排》有关规定,在个人申请的基础上,确定了经济管理学院2021级各专业拟接收学生名单,现进行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31日——2021年4月2日下午15:00。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书面、来电、来访的形式,向学院(地址:经济管理学院楼B308室、竹二楼辅导员工作室,电话:83591238、83591231)反映对公示结果的意见。
三、反映意见要本着对学院和公示对象本人负责的态度,内容具体详细,真实准确。
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
2022.3.31
附件:
专业分流结果统计表 -全部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