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学院核算,院拨研究生培养经费已不足以扣除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开题报告、论文预答辩、论文送审、毕业论文答辩等费用。经党政联席会讨论决定,从2020级硕士研究生开始不再给导师划拨研究生培养经费,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开题报告、论文预答辩、论文送审、毕业论文答辩费用由学院统一支付,不再从导师经费中扣除。
研究生培养经费尚有余额的(仅限硕士研究生培养经费),请尽快使用,报销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20日(具体时间以学校财务处发布的封账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期限未使用完的经费学院将予以核销。
研究生培养经费余额为负值的,需导师从其他经费中予以抵扣。
特此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