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致2024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4-06-19 浏览量:

2024届毕业生党员的一封信

亲爱的毕业生党员:

你们好!

数载学海泛舟,今朝志在四方。转眼间,美好的校园生活即将结束。你们经过勤奋学习和不懈努力,圆满完成了学业,满载着成长的收获和母校的殷切嘱托,即将开始新的人生征程。在此,校党委组织部谨向你们致以衷心的祝贺和美好的祝愿!

希望你们走出校园,今后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能做到顺境不骄傲,逆境不气馁,不断学习,坚定信念,牢记入党誓言,加强党性锻炼,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当然,无论你们身在何方,请不要忘记你们是“矿大人”!希望你们秉承“好学力行、求是创新、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的矿大精神,脚踏实地,勇于担当,在新的岗位上讲好矿大故事,谱写属于矿大人的壮丽篇章!

离校之际,希望你们站好最后一班岗,带头组织好全体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为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的贡献。增强组织观念,及时做好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等事项,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具体如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至江苏省外。采取发放纸质介绍信和“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同时进行的方式。在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组织关系时,“目标党组织”为组织关系去向单位党组织(到党支部一级)。毕业生党员应持纸质版《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和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的“党员登记表”(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到去向单位报到。

1.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证明党员身份和隶属关系的重要凭证,应由本人领取,妥善保管,不得损毁、涂改或转交他人。组织关系介绍信若不慎丢失,应及时向所在学院党组织报告;丢失半年以上方才报告者,原则上不予补办。

2.务必在有效期内按规定程序由本人及时、逐级转到所去单位党组织,不得以任何理由将介绍信长时间放在自己身上而成为“口袋党员”,超过有效期将导致介绍信失效,对超期仍未办理的,学校不再给予更改或补办。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原则上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3.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实行回执制度,纸质介绍信回执联由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接收党员后填写并盖章,于接收一个月内邮寄或传真至党员原所在学院党组织,也可由党员本人寄回,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大学路一号中国矿业大学(南湖校区)经管学院党委 孙立梅,电话:0516-83591198邮编:221116,传真:0516-83591230请用EMS方式寄回

(二)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至江苏省内。由学院组织员通过中组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转接,不再使用纸质介绍信。从“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接组织关系同上。省内的保密单位(如军队等,因保密需要不进入系统)、垂直管理的单位(如央企江苏分公司、五大银行江苏分行支行等,可能因组织关系在总部而未录入江苏系统)等党组织,可能在系统中查询不到,参照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至省外进行操作。

不及时转移组织关系,是党员意识和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办理组织关系转接相关事宜的,应首先与学院负责老师联系,联系人:孙立梅;电话:0516-83591198;也可向校党委组织部咨询,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地点在南湖校区办公楼A411,电话:0516-83590025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作为新时代的青年党员,你们要肩负历史使命,坚定前进信心,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让青春在为祖国、为民族、为人民、为人类的不懈奋斗中绽放绚丽之花。

愿此去前程似锦,再相逢依然如故!

            

校党委组织部

              20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