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办事指南

缓考及相关流程

发布日期:2025-04-24 浏览量:

学生申请缓考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正常参加课程考试,必须至少在考试前一天向所在学院提出书面缓考申请,经学院主管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签字、批准,录入教务系统后生效,且该门课程以“缓考”计。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及时于考前提出申请的,必须在事后及时补办缓考手续。未经申请或申请未被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成绩按“旷考”记录。

注:因事/因病办理的缓考申请 都需附带证明材料,因病须持有校医院证明(如是因为急性肠胃炎缓考的。医院证明必须是考试当天的),因事请假需持有辅导员的签字假条。主观原因(课业压力大、复习紧张不符合教务部缓考规定的学院本科教学办公室和教务部均不予批准。

2. 课程缓考一般由学生本人办理,如因重病和其他原因自己办理确有困难者,可委托其他人代办。

3. 缓考者可参加学期初补考或普通班考试,合格的成绩计入平均分、绩点统计,并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4. 缓考者根据学校有关教学安排,凭《中国矿业大学缓考申请表》,及时办理考试手续。

注:①可以跟随次学期初的补考一起参加考试,但需要学生在教务系统点击确认考试(点击确认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教务部官网会有具体通知)。②如果选择不跟随次学期初的补考一起考试,还可以在次年跟随下一年级的学生一起考试,本学院开课的课程可以提前联系原来的任课老师了解考试时间,外院开课的课程在考试前带缓考申请表去开课学院教务科办理考试程序。

申请流程:

第一步:学生准备相关材料,打印《中国矿业大学缓考申请表》一式二份填写后到管B308办公室签字;

第二部:学生在教务系统,点击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在参加缓考”处点击报名,在弹出窗口内选择需申请的课程、填写原因并在附件处上传已经签字盖章的缓考申请表+因病/因事的证明(各种材料拍照在一张图片上传)。

第三步:教务部教务与学籍服务中心线上审核缓考申请。

特别提醒:办理缓考最终审核权在教务部,请务必查看缓考办理是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