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0-11-03浏览次数:417

1.经济管理实验中心主兼实验室安全员一职,全面负责实验中心的安全工作。其他专职实验室人员担任各分室的安全负责人,负责各分室的防火、防盗、用电安全及网络安全等安全工作。

2.工作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切断室内电源,关好门窗,防火防盗,保证实验室的安全。

3.实验室钥匙不能私自转接他人。

4.在实验室的主要位置上要配备灭火器。灭火器必须定期检查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拆卸。

5.节、假日由学院主管领导、安全员及实验中心主任一起全面检查实验中心的安全状况;安全员定期对各实验室的安全防火设备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安全检查纪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6.以上未尽事宜请参阅中国矿业大学设备处关于实验室安全生产制度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应急电话:83591280(办公室)

83591296(实验中心)

校保卫处电话:83590111(保卫科)

83590119(安全监督科)

火警电话:119

匪警电话:110

  

经济管理学院实验中心

20201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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